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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Tender announcement

点击数:2333 2024-06-13 13:41:50
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教学走廊1-2层安全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教学走廊1-2层安全防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4]10613号)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教学走廊1-2层安全防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x-9015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控制价

(人民币)

备注

1

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教学走廊1-2层安全防护改造项目

1

790000元

784829

详见采购需求

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特定资质:

3.1供应商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供应商拟磋商项目负责人须经进浙备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磋商文件的报名/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613日至2024年6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文件)

2.报名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3.报名请递交以下资料: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3资质要求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十一、其他事项:

1.供货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磋商文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2-2057828

3.质疑函接收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